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├您当前位置: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>> 企业文化 >> 制度文化 >> 安全生产责任制 >> 浏览文章机电部长安全职责日期:2018年08月23日 来源: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:佚名1.机电部长是项目部领导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,对本项目部设备安全运行负具体管理责任。 2.负责本项目部各种机械、起重、压力容器、锅炉、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,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,使之保持良好状态。 3.参与制定有关设备维修、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,并负责贯彻实施。 4.负责完成日常使用的设备技术资料的搜集、管理工作; 5.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、改造设备的规定,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。 6.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、灵敏、有效,凡安装、改装、修理、搬迁机器设备时,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,方可移交运行。 7.参加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安装,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,应按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管理。负责机电维修员工的日常管理、考核,安全教育培训,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,以促进维修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; 9.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,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。 责编:罗庆彬 上一篇:综合部部长安全职责 下一篇:物资部部长安全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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