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├您当前位置: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>> 企业文化 >> 制度文化 >> 安全生产责任制 >> 浏览文章领工员安全职责日期:2018年08月23日 来源:中铁二局深圳公司 作者:佚名领工员是所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责任人,对所管辖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落实责任。 1.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。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内容,正确指导施工现场按照技术文件、操作规程、安全生产措施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作业。 2.合理安排作业工序和劳动力,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,严禁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。 3.参加对生产机具、设备、脚手架、道路、电力线路、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验收,确保安全可靠。保证施工人员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操作。 4.布置工班工作时,要强调和明确安全注意事项。工作中要负责检查工班和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措施情况,对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直至责令停工和处罚。 5.负责抓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,保证工完料清,材料堆码整齐。 6.参加工班安全活动日,参与作业人员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,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机具、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。 7.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,并保护好现场,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和强行复工。 责编:罗庆彬 上一篇:工班长安全职责 下一篇:作业队长安全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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